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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:药品国家标准力争与国际接轨
发布时间:2011-12-09 文章来源:北京商报  浏览次数:11151

 

 

    商报讯 (记者 李子君) 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讨论通过了《国家药品安全规划(2011-201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其中提出,到2015年,力争化学药品、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接轨,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。 

  在具体措施方面,《规划》指出,我国将健全检验检测体系,改善省、地级机构实验室条件,加强县级机构快速检验能力建设。此外,将完善药品研制规范,提高临床试验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,对已批准上市药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,电子监管覆盖所有药品品种。同时完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,重点加强新药、中药注射剂、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监测和评价。未来五年内,我国还将开展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,建立企业诚信档案,对严重违规、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,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。

  入世10年,中国医药产业已经从2001年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767亿元,增长至今年有望超过1.5万亿元,10年增长了近5倍。而医药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,在用药安全方面,却尚未与国际接轨。

  以抗生素为例,我国是抗生素使用大国,过量的使用使得患者常常由此引起一系列副作用。《百科知识》杂志副主编、长期从事生物医学与社会关系研究工作的张田勘表示,国外抗生素使用就极其规范,以英国为例,早在2008年就颁布了相关法律,严禁使用抗生素治疗小病,但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法规还没有如此细致的规定,未来在用药立法方面还需逐步进行细化。

  东直门卫生保健院院长王建宁也认为,加强用药安全,应强化相关部门对药品生产质量的监管,此外,还应加大对医护人员用药的监督,医生要合理使用处方权,按照相关规范和办法对患者合理用药。“现在我国对抗生素的使用已经越来越规范,例如,如果医生对细菌感染的患者使用一种特殊抗生素,就需要严格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实验,否则这种抗生素就不允许对患者使用。”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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